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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法院建立审务督察工作机制 坚持从严治院
作者:刘翠英  发布时间:2017-04-01 17:29:19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严肃、公正、廉洁、文明良好司法形象,近日,神木县法院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本院实际,建立起审务督察工作机制,以便于进一步加强纪律,转变作风,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保障审务督察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确保落到实处,该院制定出台《神木县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雷鸣甫为组长的审务督察领导小组。

  审务督察工作主要通过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推动本院纪律作风建设,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并通过开展审务评议工作,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反映,并对审务督察情况进行逐月通报。审务督察工作机制开始运行后,该院已按照《实施办法》开展了包括审判纪律、工作纪律、制度执行、文明礼仪、会风会纪等全方位的督察,并对3月份督察情况进行自该项机制运行以来的首次通报,对2017年工作推进会等两次会议中无故缺席的11名同志进行点名通报批评,通报中还对不按规定着装的部分干警予以批评指正。

  通过审务督察,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的文明司法意识、接受监督意识、自我改正意识、遵规守纪意识,从而促使该院的审判质效大幅提高,法院和法官的司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神木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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