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配合全院各业务庭对外委托的司法鉴定工作,提高案件办结速度,缩短案件办理时间, 4月6日,由神木法院司法技术室委托的鉴定机构,在该院对伤残鉴定申请人进行了统一的鉴定。
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大多行动不便,不宜长途跋涉,为了方便当事人鉴定,节约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司法技术室工作人员提前十几天联系好鉴定机构并确定鉴定时间,并提前一周通知伤残鉴定申请人,方便申请人妥善安排自己的时间,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鉴定工作于4月6日早上8点准时开始,司法技术室的工作人员对鉴定活动现场进行了监督,确保鉴定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