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行指挥中心管理,保障执行指挥中心正常运行,根据我院《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施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6:00,由执行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值班人员职责
1、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巡检,做好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日常值班和签到;
2、负责执行指挥中心日常管理和协调;
3、及时办理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值班要求
1、执行指挥中心领导要及时了解值班情况,对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协调有关部门做出反应;
2、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报告;
3、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事项报告和信息反馈工作;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