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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作者: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10-23 18:40:46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执行指挥中心管理,保障执行指挥中心正常运行,根据我院《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施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6:00,由执行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值班人员职责

1、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巡检,做好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日常值班和签到;

2、负责执行指挥中心日常管理和协调;

3、及时办理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值班要求

1、执行指挥中心领导要及时了解值班情况,对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协调有关部门做出反应;

2、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报告;

3、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事项报告和信息反馈工作;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机密。
责任编辑:神木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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