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娜,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
自2012年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招录成为一名法院人,十年法院生涯,她由一名法官助理成长为员额法官,先后获得榆林市全市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榆林市全市法院执法办案先进个人、“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荣誉的背后,是“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基层实践,是十年如一日不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是十年如一日牢记“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的使命!
党徽与法槌交相辉映,奋斗与青春相得益彰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没有豪言壮语,有的只是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努力做到以奋斗为人生注解。
作为一名法官,她没有感天动地的惊人壮举,有的只是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力量,时刻铭记司法公正、时刻警醒清正廉洁,努力做到以法律为人民说话。
好家风成就好家庭,好家庭培育好子女,好子女建设好社会。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她自2021年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萦绕心头的责任和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化作她自觉的行动。屈娜积极主动向前辈们学习请教家事案件的审判方法与经验,认真揣摩总结工作技巧,学习如何在面对那些道不尽理不清的家长里短中抽丝剥茧、穿针引线,用温情和智慧化解矛盾、弥合伤痛,帮助那些濒临破碎的家庭将伤害值降至最低。通过点滴不懈、润物无声的努力,一年多来审理家事案件378件,调撤率74%,其中审理离婚案件341件,调解和好、撤回离婚诉讼178件,发布全市首例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全年未发生信访投诉情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1年11月,一对当事人走进家事审判庭。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后仅过了十天便以夫妻财产尚未分割为由诉至法院。在庭前调解中,原被告双方分歧很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审理后,屈娜了解到原被告双方读书时已经相恋,具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在十年的婚姻生活中双方育有一儿一女,家庭生活幸福美满,只因一些生活琐事而离婚,这对夫妻双方还有子女来说都非常可惜,该案不能简单地就二人之间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
屈娜到原、被告居住地所在村委会进行走访,了解双方的财产情况,同时还联系了双方的亲属进行交谈。她了解到原、被告离婚的事情双方家属均不知情,离婚后两个年幼的孩子随男方生活,但男方的父亲已经过世,母亲瘫痪卧床,双方的亲属均希望二人能重归于好。回到法院,屈娜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依然满腹怨气,谁也不肯低头迈出第一步。此时已临近年底,屈娜想借着春节这个节日,让双方再好好考虑考虑。春节过后,屈娜给原告拨通了电话,电话另一头的声音语气轻松愉快,原来,过春节时双方都认识到了家庭的重要性,已经重归于好,不久后原告来到法院撤诉。在案件回访的时候,屈娜谆谆叮嘱二人要珍惜对方,尽快办理复婚登记,努力经营好家庭。看着一个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喜悦与成就感萦绕在她心间。
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声音
在做好家事审判工作之余,屈娜积极投身于家事审判宣传工作中。按照朱艳芳庭长的统筹安排,与庭内同事结合审判实践,先后共同编写、策划了《“典”亮生活 家顺人和系列主题宣传情景剧》、《协议离婚小课堂》动漫剧本、《婚姻家庭五十问》、《婚姻家庭法律汇编》、《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汇编》等民法典系列宣传手册。通过多平台、多途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特别是将《协议离婚小课堂》前置到市民政局离婚登记窗口,延伸家事审判社会服务功能。她所在的民三庭获得了全省法院宣传优秀策划荣誉奖。屈娜还积极参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红领巾法学院”进校园活动,精心制作课件,通过生动的宣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奉献是青春的底色,初心为芳华增色!2016年至今,她审结各类案件1380余件,每一起案件审结的背后,是心怀“厚德尚法,慎权惟民”的忠诚,是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坚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做一名优秀党员法官,是她的初心与坚持。相信那些不懈求索的足迹,从初心,到未来,必将一路灿烂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