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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运费“一拖再拖”,法庭调解当庭履行
作者:王宏飞  发布时间:2022-11-15 15:15:12 打印 字号: | |

“高法官,小王书记员,太感谢你们啦!这个钱在别人看来可能不多,但是对我来说太重要了……”

在神木市法院沙峁人民法庭3号审判庭内,原告许某握着当庭兑付的3000元运费连声对承办法官高利平和书记员道谢着。

2021年9月,原告持有派车单在神木市某煤矿装载了三车煤炭,每车约32吨左右,之后原告将煤炭卸在了被告神木某洗煤公司处,按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三车煤的运费共计3040元。然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不予支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忙追回这笔辛苦而来的运费。

高利平法官拿到案件后对该案非常重视,秉着司法为民原则,迅速联系原、被告双方到庭展开调解工作。高利平对被告某洗煤公司做了大量说服教育工作,告知其不支付运费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居中沟通、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某洗煤公司通过微信当庭向原告支付运费3000元。至此,一起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在高利平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圆满解决。原告许某拿到运费后,热泪盈眶,再三致谢,对沙峁法庭高利平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用真情、真心化解矛盾,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作风竖起了大拇指。

 
责任编辑:神木市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