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是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遵旨。近日,在该院两终团队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让身患重病的申请人纠某及时拿到了执行款,受到当事人的点赞好评。
据悉,2018年3月纠某与神木市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纠某给该公司修建四座焦化炉,在纠某建起两座焦化炉及两座焦化炉基础后,因该公司改变了施工方案,双方未能就剩余合同款项达成一致。2021年申请人纠某将该公司诉至神木市人民法院,经过神木市法院依法审判,分别判决神木市某公司支付纠某工程款10万元、1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两份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纠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决定对两案合并执行,查询得知神木市某公司经营状况不良,且涉及几起案件,公司已将厂房、土地等抵押于银行,抵押金额巨大,且该公司法人也不知所踪,待划拨公司账户22470元后,此案不得不进入“终本”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了,但神木市法院执行局“两终”团队的执行干警仍积极寻找其他有价值的线索。近日,执行干警在回访该案时得知,纠某已身患重病,因治疗费用较大花去家中积蓄,生活艰难。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方寻找,终于找到了神木市某公司的法人徐某,徐某表示自己也没那么多钱,无法给付全部工程款。执行干警并没有轻言放弃,而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与纠某的家人商量,是否可以放弃部分款项,另一方面通过换位思考,做徐某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即:两案中被执行人一次性再给付申请人16万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工程款,并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书。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神木市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塞上雷霆·2023”专项执行行动,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切实保障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